全部信息 | 新闻信息 | 资源信息
 
2009-5-25
  星期一
 12:39:38
创业信息
首页
二期平台公告栏
→文章
关于深入推进上海青年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及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02 13:07:31信息来源:上海青年创业服务平台访问次数:字体:【
关于深入推进上海青年创业服务平台创业咨询点建设
和创业咨询点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团委,各大专院校团委,各有关单位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扶持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精神,持续推进上海青年创业服务平台线下服务网络和专业化工作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团青组织服务青年创业就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团青组织对有志创业青年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服务能力,团市委决定深入推进上海青年创业服务平台创业咨询点建设和创业咨询点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创业咨询点建设
        1、创业咨询点构成
        创业咨询点是平台服务网络的主要力量,主要有团属基层组织、园区、金融、培训、中介等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区县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三类。2011年,团市委重点在创业园区、开业园区、创意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及金融、培训、中介等专业服务机构中建设创业咨询点。
        2、申请成为创业咨询点的条件
        (1)具备与创业服务相关的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场地、设备(可上网的电脑等)及服务机制,相关工作人员均需接受平台组织的上岗资格培训,并保持工作的相对稳定性。
        (2)主动接受工作指导和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向平台报送有关情况。
        (3)自觉参与平台组织的相关工作考核。
        3、创业咨询点主要工作
        平台将在官方网站后台为创业咨询点分配登陆用户名和初始密码,授权创业咨询点开展以下工作。
        (1)按照有关要求在平台网站上发布与青年创业就业相关的政策、场地、资金、培训、中介、项目、导师等信息,以及各类创业就业活动信息,并定期维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为青年提供电话、网络、面询等多种方式的创业咨询服务,扶持、培育青年创业典型,并组织或协助开展相关青年创业状况调查和创业需求调查等。
        (3)按照规程受理青年创业资助、青年小额贷款、青年见习等项目的申报咨询,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或协助开展初审及推荐工作。
        4、创业咨询点可获得的资源及支持
        (1)可获得平台智能化网络系统和所有创业资源的支持(如信息、媒体、金融服务、培训、导师等)。
        (2)可推荐负责创业咨询服务的工作人员参加平台组织的免费创业咨询师(四级)职业资格培训。
        (3)可推荐青年参与平台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创业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培训机构等合作开展的各类服务青年创业的活动、项目。
        (4)团市委将适时出台对创业咨询点的配套激励和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咨询点的管理和资金支持。
 
        二、创业咨询点工作人员培训
        为有效提高上海青年创业服务平台创业咨询点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团市委将组织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创业咨询师(四级)职业资格培训作为平台创业咨询点工作人员上岗培训。本期培训将在9月中旬开班,由市青年技术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1、培训对象:工作人员有变动的已建创业咨询点以及申请建立创业咨询点的团属基层组织均可推荐1名工作人员免费参加培训。
        2、培训时间:9月中旬―10月底,每周末上课1至2次,共10次,11月初统一参加由市人保局认定的创业咨询师(四级)职业资格鉴定考试。
        3、培训内容:按照市人保局统一的创业咨询师(四级)培训大纲授课,并根据工作实际增加相关实训课程,共计15门课程。
        4、培训费用:包括授课费、教材费、考试费等共计每人998元。其中,团市委补贴50%,另外50%由市人保局在学员考试合格(包括补考)取得创业咨询师(四级)资质证书后统一补贴。为确保培训效果,学员参加培训时须先缴纳押金500元,在获得平台创业咨询点工作人员上岗证书后押金将全部返还。
        5、培训考核:学员需全程参与所有培训课程,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获得平台创业咨询点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1)培训出勤率不低于80%(必须参加平台应用培训课程),并参加市人保局创业咨询师(四级)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则不论是否通过鉴定考试,学员均可获得平台创业咨询点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2)培训出勤率低于80%(必须参加平台应用培训课程),但通过市人保局创业咨询师(四级)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第一次未通过考试的学员可免费参加补考),学员也可获得平台创业咨询点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区县团委及有关单位团组织高度重视上海青年创业服务平台创业咨询点建设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认真遴选、好中选优,做好建点所必需的场地、设备等后勤保障工作,并积极推荐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岗位资质培训。
        2、请各区县团委根据本区域内实际情况,按照今年着重在创业园区、开业园区、创意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及金融、培训、中介等专业服务机构中建设创业咨询点的要求,原则上每个区县推荐2~3个新建创业咨询点;具备条件的相关大专院校团组织和园区团组织也可申请建点。
        3、在收到创业咨询点建点申请和培训申请后,上海青年创业服务平台将在确认后反馈复核意见,并下发《第三期上海青年创业服务平台创业咨询师(四级)培训班开班通知》。
 
        注:请各区县团委和有关单位团组织在9月12日(周一)前将《上海青年创业服务平台创业咨询点建点(培训)申请表》书面盖章传真至上海青年创业服务平台,并发电子邮件至平台邮箱(51cy.sh.cn@163.com),表格电子版可登陆上海青年创业服务平台官方网站公告栏(www.51cy.sh.cn)下载。
 
附件1:上海青年创业服务平台已建创业咨询点汇总表
附件2:上海青年创业服务平台创业咨询点建点(培训)申请表
 
联 系 人:徐晓明 王岚 万载魁
联系方式:61690087 61690092 63541928-603
传    真:63541928-608
E--mail:51cy.sh.cn@163.com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2011年8月31日

 

点击下载附件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咨询热线:021-68885191 EMail:51cy.sh.cn@163.com

版权所有: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